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项目融资 | 投资指南 | 技术合作 | 招商引资 | 投资法律 | 股权转让 | 产权交易 | 特许经营 | 公司上市

投资论坛 | 优惠政策 | 税收筹划 | 人力资源 | 知识产权 | 注册中心 | 企业展示 | 商标展示 | 私募基金 | 风险投资 | 政府招商

用户 密码 注册用户
当前位置:首页 >> 融资市场 >> 融资市场 >> 正文 021- 62110181 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

融资融券政策基础知识解答
转自:法律咨询论坛 时间:2007-2-27 11:47:19
 

一、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二、什么投资者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三、什么证券公司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根据《管理办法》,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

四、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做什么准备工作?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五、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买入数量、⑤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资”标识、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融券卖出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卖出数量、⑤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券”标识、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其中,上述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六、融券卖出申报价格有什么限制?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七、投资者如何了结融资交易?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照其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办理;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卖出证券,结算时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
    需要指出的是,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八、投资者如何了结融券交易?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其与证券公司之间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买券还券偿还融入证券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买入证券,结算时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将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投资者采用买券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时,其买券还券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买入数量、⑤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券”标识、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需要指出的是,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资金除了用于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九、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何限制?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及本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同时,为了避免法律关系混乱,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也不得用于从事债券回购交易。


(编辑:杭州投资网)
在线咨询】【律师聘请】【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分类信息
 
投资咨询热线
 
021-62110181 62111001
刘若天 13917374830
MSN:touzi@goodlawyer.cn
MSN:minyingqiye@hotmail.com
MSN:gongsizhuce@hotmail.com
MSN:lawyer@gongsifa.com
合作律师事务所
 
公司常用文本下载
 
友情链接
 
江苏投资网
重庆投资网
河南投资网
南京投资网
宁波投资网
上海投资网
山东投资网
山西投资网
苏州投资网
西部投资网
友情链接
中国法律服务网 北京投资网 东北投资网 外商投资网 浙江投资网 台商投资网 苏州投资网 四川投资网 上海投资网 西部投资网 中英投资网 中日投资网 广东投资网

中韩投资网 杭州投资网 中加投资网 伊斯兰投资网
投资顾问 | 投资咨询 | 客服中心 | 会员注册 | 合作加盟 | 论坛 交友 | 博客 播客 | 各地分站 | 实用信息 | 电子杂志 | 网站律师 | 培训课程 | 支付中心

MSN:minyingqiye@hotmail.com touzi@goodlawyer.cn gongsizhuce@hotmail.com 联系信息:上海 021-62111001 62110181 13917374830 13916017140 北京 010-51296030

版权所有:上海金世永胜投资有限公司 法律支持:信诚律师 技术支持:金商网络 www.hangzhouinvest.com 中国杭州投资网 总部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

上海总站 各地分站北京 广东 浙江 江苏 重庆 四川 湖南 山东 台湾 中部 西部 东北 中美 中德 中日 中韩 东盟 伊斯兰 更多...